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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1 / 2)





  程彻微微垂眸。

  可他看到这一切,想到的却是《小王子》里的那座玫瑰园。

  ……

  在玫瑰园里,伤心欲绝哭泣着的小王子,第一次遇到了他的小狐狸。

  世界上本来有成千上万的小男孩,也有成千上万的小狐狸。

  谁都不是谁的独一无二、谁都不会真的需要谁。

  可是他们相遇了,小狐狸对小王子说:“请你驯养我。”

  当你驯养了我,我们才开始彼此需要对方。会渐渐的熟悉,然后变成对方心里那一个“特别的存在”。

  小王子驯养了狐狸。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然后,小王子要离开了。

  小王子跟狐狸说:“是你的错。”

  “是你让我驯养你的,我本来没想过让你受到伤害。”

  “可是现在,你要哭了。”

  “你跟我在一起,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狐狸却摇摇头:“不是的,我得到了麦田的颜色。”

  原本,狐狸永远不会在意麦田的金黄色。因为狐狸不吃麦子,麦子对狐狸来说唤不起任何回忆。

  可是相遇以后,麦田的金灿、麦浪里的风声,都会让他想到他曾经的挚爱,想到他们之间,曾经有过的一切美好。

  “……”

  之前在酒吧里喝下的酒,忽然,开始上头。

  夜空的繁星,突然变得刺眼而闪烁,闪得程彻的眼眶都有些发酸。

  明明知道,只是自己又在犯蠢。

  因为一切都好,他和他的小王子互相依偎,一起置身在“童话世界”之中。

  应该被强烈的幸福所包围——但或许,就是因为太幸福了,那种幸福感反而刺痛了他的心。

  不禁傻傻地想着……

  以后,会有一天,他会成为赵清嶺的那只小狐狸吗?

  如果有一天,他拼尽全力,最终没有能在一起。

  那么,他是不是也会是他一辈子麦田的颜色、一辈子忘不掉的那一抹火红尾巴。

  至少,如今他们之间已经有了塔林海边的工业废墟、血一样的夕阳、还有这片静谧的星空和玫瑰花。

  他和他一起牵着手,看过这些。

  ……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

  程彻通过赵清嶺认识了一个面瘫脸的男人,那人毫不留情地笑话他:“别瞎说了,你怎么可能是那只狐狸,你有人家狐狸先生一半的豁达吗?”

  程彻没有,因而很惭愧。

  他一度以为,那个人的意思是说,他连当赵清嶺的“狐狸先生”都不够格。

  他以为他甚至都当不成小狐狸,只能当那朵小王子刚刚降落在地球的时候,在沙漠里遇到的长着三片花瓣的花儿。

  小王子跟花儿打了个招呼,说了“再见”。

  花儿也说“再见”。

  从此相忘江湖,再也没有交集。

  可是,那个面瘫脸男人听他这么说时却又笑了,摇头无奈,各种恨铁不成钢。

  “小程哥,你真的、真的是太死脑筋了。”他叹道,“但没事,你总有一天会明白,在你们的故事里,根本就没有一只小狐狸。”

  “以前没有,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你们的故事书里,小王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b612。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那朵孤独、骄矜、明明只有四根刺,却总以为自己能够扎伤人的笨蛋玫瑰花。”

  “因为小王子他真的特别特别爱那朵玫瑰花。”

  “他永远不会丢下那朵花,会永远呵护他,绝不会让山羊啃了他的宝贝玫瑰花。”

  “……”

  程彻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没有听懂。

  他想着他自己的人设,那么普通平凡,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那朵被小王子深爱的、孤傲的“玫瑰花”吧……

  面瘫脸望天。拍拍他,叹道:“以后你会懂的。”

  后来,又是很久很久以后,等真的到了程彻已经非常明白地确认过自己的幸福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