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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1 / 2)





  上班第一天,程洛宁依然没有见到宋瑾,但是他的助理倒是很认真带她参观了一圈小楼,然后给她介绍了短期内带她的心理咨询老师,“这是段医生,段意。”

  程洛宁看着眼前站着的男人,用很尊敬的语气问候道:“您好段医生,我叫程洛宁。”

  段意是个三十几岁的男人,看起来比宋瑾还要大一点的样子,但是保养得很好,穿着普通的帽衫牛仔裤,只有眼角的细纹略有些出卖了他。虽然他长相普通,但是气质倒是给人一种很温和可靠的感觉,非常好相处的样子,“小程是吧,很高兴认识你。”

  程洛宁眯着眼笑了起来。

  段意今天就有一个case,是一个有行为障碍的男人来接受治疗,程洛宁可以在旁边记录段意的治疗过程,以此来增加经验。

  她在段意的指导下找了一个靠门边的不起眼的角落,坐在那里,然后开始翻那个男人的资料。

  病患姓康,四十岁,在一家大企业做销售经理,因为一直控制不住地对家人发吼叫,甚至暴躁时会有打人的举动,持续一年后被妻子的哥哥强行带来看心理医生,然后诊断出有轻微的行为障碍。这次是他的第三次治疗,如果五次之后依然没有结果的话,可能就会给他开药了。

  程洛宁对这种人特别地没有好感,她自己也是得过这种病的,知道意识不能控制个人的举动,但还是忍不住地厌烦,因为这类人的存在给别人带来了痛苦——就如同上辈子的她一样。

  但是她还是非常认真地拿着笔写写画画。

  出乎意料的是,男人走进来的时候看起来有种文质彬彬的气质,像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人,要不是她提前看了病例,她怎么都不能把他和行为障碍者联系起来。

  但是男人一开口,作为医生她就感受到了不同——男人的语气充满了暴戾,是一种有心理疾病的感觉。

  程洛宁忍不住皱了皱眉。

  段意却没有任何不耐烦,还是很轻声细语的和他打过招呼之后就请他坐下,然后开始闲聊。

  程洛宁也就专心做个听众。

  直到她下班,宋瑾终于是出现了。

  程洛宁走出小楼的时候,宋瑾的车恰好开过她的身边,然后她就看到车窗降下,一张妖孽的脸伸了出来,“宁宁。”

  “宋老师,你好。”

  宋瑾笑了,推开车门绕过她,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上车,送你回家。”

  程洛宁犹豫了一下,然后就顺从地坐了进去,“谢谢宋老师。”

  “宁宁,跟我,你可以不用这么客气的。”

  程洛宁一怔,无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头发,然后缓缓开口道:“好。”

  ☆、77|

  程洛宁和宋瑾讨论了半天晚饭去吃什么,事实上这也是宋瑾一意做主的,程洛宁本想回家去吃饭,但是宋瑾说想问问她一天下来的感觉什么的,便自作主张打了电话给程爸爸带她出去吃饭。毕竟宋瑾还挂着程洛宁男朋友的前缀,程爸爸自然二话没说直接应了下来,倒是完全没问程洛宁的意见。

  于是两人就开始思考吃点什么——这确实是两人吃饭的惯常,从b市到s市,一直都是这样,程洛宁不是吃货,却相当的挑嘴,宋瑾亦然,于是两人就要研究好久才能决定。

  程洛宁在宋瑾的车上纠结了半天,终于开口:“要不去吃时代广场那家火锅吧,我记得我上高中的时候去过一次,味道很地道。”

  宋瑾点头,打了个方向盘,循着她说的地方绝尘而去。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等到了那边他们才发现,那家火爆的四川火锅店居然在歇业装修,程洛宁叹了口气,转头看着宋瑾。

  宋瑾眯着眼睛,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击了几下,“我想到了。”然后就笑着摸了摸程洛宁的头,一踩油门,“不会让你失望的。”

  程洛宁好奇心被吊了起来,但是看宋瑾高深莫测又不肯直说的样子,也笑了,“希望如此。”

  此时是下班时间,两人在高架上足足堵了半个小时才下去——程洛宁有些不习惯s市的生活节奏,忍不住皱眉。

  宋瑾从反光镜里看到她的表情,温柔地开口,“是不是不习惯这么堵?”

  程洛宁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别这样看我,我当初从美国回b市也不习惯从这个城市的一边到另一边居然要开这么久的车,在美国这点时间都够开车去另一个城市了。”

  程洛宁笑了起来,“我倒是不太出去。”唯二出去玩的一次还碰上了张沫,简直要让人感叹一句无巧不成书了!

  宋瑾看了她一眼,忽然意味不明地笑了起来,看起来对她的回答挺满意的样子,搞得程洛宁不知所措,“?”

  宋瑾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我们到了。”然后就自顾自地解了安全带,看她一副还没回神的模样,长臂一伸,做了一个像是把她抱在怀里一样的动作,“咔”地解开了她身上的安全带,“下车。”

  程洛宁下车之后才发现他们正处于市中心的某高级小区里——而据说宋瑾就住在这种高级公寓里。

  她扫视着周围的环境,双手环胸,语带笑意地问道:“吃饭?”言下之意这里哪有什么吃的东西。

  宋瑾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脸色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吃饭。我做的。”

  程洛宁惊了一下。

  宋瑾似乎是注意到了她的表情,低笑了几声,“怎么了?我不像是会做饭的人吗?”

  说实话,程洛宁确实不相信宋瑾会做饭。

  这辈子她沿着宋瑾的人生轨迹一步步走过来,其中多少酷暑寒冬的艰辛,大抵只有自己能知道,除了高中毕业后那个不怎么忙碌的暑假学了吉他,其余一切时间大多交付了书本。

  做饭这种事,她也是会一点的,不过也是当初对短期目标胸有成竹时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更完美的人而一点点看着妈妈,然后自己慢慢地做一点做一点学会的。而这项技艺也只是在美国稍微起了一点作用,比如想吃家乡菜的时候自己能动手做一点,或者想偷懒的时候就用一个周末准备好一周量的饺子,然后放在冰箱里慢慢吃,但是这种闲情逸致也在日渐紧张的学业中慢慢地不见了。所以她依然保持着只能做出正常口味的菜来的水平。

  而看宋瑾这么自信满满的语气,她大概能想象到对方的水平——毕竟宋瑾不是那种很喜欢装x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谦虚的。当她发现她以为她已经很靠近人生偶像的时候,对方却又展露了她并未所及的方面的才能,这种打击是很大的。

  明明是一样的人,宋瑾还是一个创业者,按理来说比她更加的忙碌,可是他却还能做饭,或者还会一些其余的事情,这样的宋瑾,岂不是完美得让人有些绝望了吗?

  宋瑾见她迟迟没有回答,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别怕,毒不死你的,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