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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1 / 2)





  以一个背影为送给女王的见面礼?这是对女王不敬的行为。

  苏深雪挡住想上前的何晶晶。

  进入此次的人,得经过王室保全人员层层搜寻,从头发到鞋子,摄像头更是不会放过任何死角,从踏入木质楼,起码有四个枪口轮流对准到访者。

  自然,这些人们是不会知道的,人们只会看到女王的亲和力,女王的求知欲。

  等到何晶晶和两名侍卫兵退至楼道外,苏深雪这才脱掉鞋,进门前脱鞋是戈兰原住民习俗。

  另一边鞋柜放着一双鞋,鞋是……粉色的,还是公主粉。

  穿公主粉鞋的男访客?

  越过拉式门,苏深雪就看到搁在角落处的双肩包。

  双肩包……也是粉色的,不过不是公主粉而是深粉色。

  苏深雪往正中央阳台方向,伴随脚步,逐渐,那抹背对她的背影逐渐清晰了起来。

  粉色袜,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灰蓝方格衬衫,梳着……小马尾辫。

  苏深雪花了一点时间瞅,用粉色发圈把脑后碎发扎成的小马尾辫。

  很可爱的小马尾辫,长度也不过三、四公分左右,毛毛躁躁的,发尾微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暖暖的冬日,你带着你的柯利犬在楼道晒太阳,你已经很懒了,那家伙比你还懒,一头乱糟糟的毛发都遮住眼睛,也不用爪子拨开,不难受吗?看不过,正好你有橡皮圈,于是,你用橡皮圈把它的毛发扎成一个小马尾辫。

  一人一犬继续晒太阳,太阳光很暖和,小马尾辫很可爱。

  粉色鞋,粉色包,粉色袜,粉色橡皮圈?

  会不会是她看错了,这其实是一个女孩子。

  苏深雪再看一次资料,资料性别清清楚楚写明:男性,二十三岁,麻理生,名字叫汉斯。

  好吧,有可能这是偏爱粉色系的小青年,谁说粉色是女孩的专利了?

  抬起头,不知何时,小青年已经转过身来。

  小青年有一张眉清目秀的脸,男孩的脸。

  清透的男性嗓音响起:“女王陛下,您一定以为,是资料出的错,到访地其实是一名女访客,而不是男访客。”

  热衷于粉色的男访客洞察力不错。

  洞察力不错,还很自来熟。

  “如果您有被两名同性恋妈妈共同收养的经历,您就会对诸多在您身上出现的粉色元素见怪不怪了。”略感无奈的语气。

  不过两分钟时间,男访客就清楚明白阐明他身上诸多粉色元素。

  几乎是从一出生被两名女同收养,共同抚养。

  两位女同妈妈从事服装行业,小时候,他有过不下十次穿蓬蓬裙的经历。

  即使长大,他衣柜也少不了符合女性审美色系的服装,其中,粉色居多,因为贝拉妈妈喜欢粉色,丽安娜妈妈总是听贝拉妈妈的话。

  两位妈妈知道他得到面见戈兰女王的机会,日以继夜赶工,为他制作了这身面见女王的行头。

  “我尊重我的两位妈妈,并为能穿着她们的作品面见女王引以为傲。”访客笑容真诚。

  呃……好吧。

  眼前梳小马尾辫的男孩黑瞳黄肤,这还是苏深雪当了女王后,首次接见和自己一样的黄种人。

  光这点就足以让人心生好感了,更何况,小马尾辫很可爱。

  笑了笑,说:

  “你可以叫我深雪。”

  男访客效仿戈兰男性面见女王时,四十五度曲腰致敬。

  嗯,像模像样。

  男访客有一双清澈双眸和舒心笑容,男访客还有一个中文名字。

  “我中文名字叫陆骄阳。”

  陆骄阳,很不错的名字,苏深雪得承认,这也是一个不错的见面方式,起码,她觉得陆骄阳和以前任何一名访客都不一样。

  比如他身上诸多粉色元素,清透的声音,还有他的两位同性恋妈妈。

  这世界,有些人天生具备某种能力,如陆骄阳。

  还不到一个钟头时间,从苏深雪口中叫出的那声“陆骄阳”自然顺口,仿佛他们认识许久,很多次一起散步,很多次一起逛公园,很多次一起坐上公车。

  但和陆骄阳一起搭乘公车地是他那位叫汤姆的邻居;和他一起散步是他的初恋一个安吉丽娜的女孩,和他一起逛公园地是另外一个叫杰克的邻居。

  苏深雪沉浸于陆骄阳绘声绘色的世界中。

  很自然叫出他的中文名字,邀请他到外面走走。

  陆骄阳从包里拿出老式相机。

  两人肩并肩走在通往园林的廊道上,陆骄阳告知苏深雪,他成长的密西西比州。

  密西西比州拥有肥沃的土地,密西西比河串联着城市小镇,人们把房子搭建在密西西比河沿岸,开着自家小船走街串巷,他在河上度过快乐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