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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1 / 2)





  孟依依眼神一扫就看到他们的面条,一分家就吃呛油锅面条,真是好生活呢。她微微一笑,“还没吃呢。”说着就从墙根拎了个草墩子坐在桌前,等着姜琳给她盛面条吃呢。

  哪里知道姜琳淡定地把自己碗里的面条汤喝掉,又看了惊呆在一旁的大宝和乐成傻狍子的小宝一眼,示意他们赶紧吃饭。俩小只立刻端着豁口的粗瓷碗把面条汤都喝光,然后用手背抹抹嘴。

  孟依依本来笃定姜琳第一时间就会给自己盛面条,不曾想居然晾着自己,她顿时心里不悦。

  闫润芝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孟知青,我们就做了一点面条,都吃光了,我这里还有半碗面汤,你……”

  孟依依眉头一蹙,嫌恶之情一闪而过,却笑道:“婶子就是客气,我不吃,一会儿回去吃就行。我来看看你们搬了家住得惯不,收拾得咋样,来给你们帮帮忙。”

  姜琳对大宝小宝道:“吃完饭去玩会儿吧。”这么大的孩子也干不了什么活儿。

  闫润芝还有绣活,吃完也赶紧拿着针线笸箩去大槐树底下纳凉做活儿,在大门口小声叮嘱大小宝日头在东边大槐树顶的时候回家把面条吃掉,就两个小时面条馊不了。

  等他们一走,孟依依坐在闫润芝的位置,半真半假地开玩笑:“琳琳,是不是你婆婆故意做那么点儿啊,我看她提防着你呢。”

  她和姜琳从小的交情,不信会突然疏远,肯定是老太太心眼儿多。

  小时候姜琳的爸妈比较严肃,为人直说话容易得罪人,左邻右舍那些喜欢贪小便宜的都被他们怼过。大家就说他们装假,抠门,其实比谁都好占小便宜呢。

  姜琳自小长得非常漂亮,但是小毛病也多,周围小孩子不管出于自己理由还是家人叮嘱,都不喜欢和她玩儿。

  孟依依是唯一一个愿意和她玩的。

  当然,孟依依也因此得到不少好处,比如让姜琳把好吃的给她,有新衣服新鞋子白天就换给她穿,晚上再换回去等等。

  如果姜琳不听话就用不和她玩儿来威胁,小姑娘怕得很,所以姜琳越来越离不开孟依依,对她言听计从。

  哪怕大了以后不那样,影响却一直在的,导致姜琳听孟依依的,有好吃好用的都先想着她。

  她说完就盯着姜琳笑,眼神却带着细微的刺。

  姜琳:……你特么的算老几啊!

  她故意笑了笑,对孟依依道:“不是,是她做饭太好吃,一不小心我给吃完了。哈哈。对了,我还得去弄点烧火草,你帮我刷刷碗啊。”

  气人谁不会啊,用你说俺家嫲嫲的坏话?俺们嫲嫲做饭不知道多好吃呢。

  姜琳起身去墙根翻腾找镰刀和麻绳,昨晚分了家很多东西乱糟糟的还没整理清楚。

  孟依依一听让她刷碗,脸色立刻不好看,站起来对姜琳道:“琳琳我有话和你说。”

  姜琳似笑非笑地看她,“要是那个人你千万别开口,我得和你绝交。”

  孟依依不悦:“琳琳,难道你要留在这里过日子?”

  姜琳挑眉,捏着镰刀,淡淡道:“是啊,我总不能不管孩子吧。”

  老娘没地方去啊!去给卞海涛那个王八蛋当小三?不如直接剁了他!

  乡下屋子不够亮堂,姜琳又站在堂屋门后的暗处,孟依依瞧不清她的表情,只能看到清丽的面孔上一双幽黑的眸子水亮逼人。

  孟依依笑得有些意味深长,“琳琳,你不会舍不得程如山了吧。”

  姜琳:“程如山?他什么样我都不记得,为什么舍不得?”

  孟依依顿时疑窦丛生,她一直在试探姜琳,怀疑是不是和自己一样,现在看,难道真的是磕坏了脑子?

  昨天傍晚那会儿,她去找村里的赤脚大夫确认过的。村里赤脚大夫也就培训几次,看个头疼脑热,开个安乃近、土霉素之类的,正儿八经的病是看不了的,但是不耽误他卖弄。他说脑袋是很坚硬又很脆弱的器官,尤其后脑和太阳穴,一个寸劲就会死人的。性情改变?当然可能!人受了刺激都会性情大变,更何况撞了脑袋,失忆都可能呢。

  她寻思也许姜琳当初被卞海涛刺激得性情大变,这会儿撞了脑袋性情又变回去。

  她心里却不舒服,因为姜琳被卞海涛背叛和家里断绝关系以后和她的关系更好,现在看起来和自己疏远了。

  “琳琳,你是真心对孩子好啦?”孟依依试探。

  姜琳不耐烦:“难道还是假的?他们不是我儿子?我要是丢下他们,这么点就没了亲娘,以后天天被村里小鳖蛋欺负骂没爹没娘。那还不得整天和人家打架?不读书没爹娘肯定叛逆,万一走上邪路,打架斗殴、吃喝嫖赌、吸毒涉黑,不是害人就是被人害。养子不教,让他害了人,你说这罪过是不是得算在爹娘头上?到时候我就是罪魁祸首!卞海涛算个屁?”

  孟依依被她震得目瞪口呆,一时间说不出话。但是可以肯定姜琳不是留恋程如山,而是真的对孩子负责。看来这是迷途知返?

  她心里冷笑:没有你还有孩子爹,你少掺和人家孩子就活得好好的。

  姜琳又道:“要是你和卞海涛有联系,你下一次看到他,你告诉他。”

  孟依依下意识问道:“告诉他什么?”

  姜琳冷冷一笑:“让他去死!”

  再见面,还打爆他的头!绝不手软!

  孟依依浑身发凉,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两步,幸好姜琳没有重生,被命运眷顾的是自己。

  孟依依觉得非常神奇,半个月前她淋雨发高烧,一觉醒来就拥有了上辈子的记忆。确切地说,应该是人到中年不幸福又不甘心的她,重生回到76年夏天。

  记忆无缝对接。

  年轻的时候总是心比天高,认为自己的人生必将辉煌,可走完这一生才知道一切都是多想。

  曾经想过如果能够重来一次,她一定如何如何。可真正重来,她发现容貌、智慧、习惯这些都是注定难改的。自己不会突然能干,更不会变得美貌出众。虽然知道一些先机,可没有本钱。

  毕竟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第一桶金就是毕生难以翻越的巅峰。

  更何况赚钱要靠汗水和勤劳,尤其八九十年代,哪怕摆地摊也赚,可个中辛苦谁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