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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1 / 2)





  程彻挣扎,未果。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家以前养过一只小黑猫。捡来的,刚来家里超级可怜,睡觉都只敢墙角团成一团,抱它上床它都发抖。”

  “我觉得它惨乎乎,就天天抱抱它、喂小鱼干。结果一年之后,这只小黑猫在我家作威作福,每天一大清早在我脸上踩来踩去。”

  “不及时起来喂它,它就跳上柜子,把我收藏的工艺品往地上推。”

  程彻:“……”

  程彻:“所以,我是你捡回家的那只黑猫?”

  赵清嶺:“呵呵,呵呵呵,怎么会呢?哪敢影射我们程总啊,就突然想~起~来我以前有这样一只猫,心血来潮提起而已。”

  程彻:呵呵呵你妹!

  ——论和暗恋十年的男神黏黏糊糊谈恋爱小半年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体验就是,甜蜜之余,大家都在危险的边缘反复试探。

  他作死,姓赵的也作死。

  大家都作死。

  继而咕噜,赵清嶺的肚子发出了声音,在安静的客厅里。

  程彻:“……”

  赵清嶺:“……”

  程彻:“饿了吗”

  赵清嶺:“嗯。”

  程彻:“吃晚饭?”

  赵清嶺:“吃。”

  程彻:“想吃啥?”

  赵清嶺:“肉。”

  程彻:“不行你肉吃太多了不能再吃了。不是怕你变胖,是怕你下次体检血脂高,咱们吃点豆腐饺怎么样?”

  赵清嶺:“我不!我要吃肉!”

  程彻:“乖,听话。”

  赵清嶺:“就不!不听不听,我要吃肉,不给吃肉日子没法过了,不吃肉就吃你!”

  “……”

  被一个心尖上的人撒泼打滚,真的会一不小心就失了智,然后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备菜、切肉,做他喜欢吃的菜了。

  程彻觉得自己真心没原则。

  一边鄙视自己的没原则,一边继续满心温柔,想要宠他、把一切都给他。

  第50章

  隔日是周末, 程彻跟赵清嶺去了医院,去看弟弟小筵。

  “彻彻, 真不是我说, 你有时也太宠着这孩子了吧?”

  一大堆程彻帮小筵网购来的书, 赵清嶺帮忙吭哧吭哧扛到车里。

  纸制品这种东西,通常总是给人的错觉“很轻巧”,但实际上背过书包的人都知道,别说一捆书了,就区区几本摞堆在一起, 那重量也已经挺要命。

  到车库不过几步路而已,真心重!

  这样吭哧吭哧扛过去了,以赵清嶺了解自己弟弟的尿性, 这些书能在医院的书架上存活满一星期吗?

  并不能。

  “唉, 我之前就没有见过谁看书, 能像那熊孩子一样看得那么费的!送过去几天就刷刷给你看完了,一看完就又要买新的。一周折腾一次,也就彻彻你那么有爱心还纵着他!”

  程彻笑笑:“可是, 送过去的书,小筵都有读啊。”

  “小筵的脑子真的特别聪明, 是那种天才型的过目不忘, 读完一遍都能记住,所以看完自然就可以不要了。而且他又不是扔了, 都是捐给流动图书站会送到山区……也算做好事不是吗?”

  赵清嶺挑眉, 托腮看着他。

  看着他说起自家弟弟时, 眼角泛起的宠溺。

  口亨~“哎,问你,是不是我弟要是再大个十来岁的话,也就没我什么事儿了?”

  “嗯?”

  “小东西长得比我帅、头脑又比我好,还比我年轻、可爱,还特别喜欢粘着你。”

  “将来长大了,更是前途不可限量了?”

  赵清嶺眯着眼睛,程彻愣了片刻。

  “你……不是连你自己弟弟的醋都吃?”

  赵清嶺:“不行吗,你都没给我买过书!天天给他买!”